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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新乐法院三健全三回应“硬招法” 优化营商“暖环境”
为更好地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乐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指引,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三健全、三回应”司法服务“硬招法”优化企业发展“暖环境”。
一是健全法企沟通联络机制和“司法助企直通车”机制,积极回应企业盼“近”的司法需求。针对涉企业经济、合同等纠纷多发、相关企业法律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等现状,以满足企业司法需求为导向、以创新法院司法供给为手段,实行营商环境问题动态清单制度,健全与企业的沟通联络机制,积极回应企业盼“近”的司法需求。通过多种形式对接企业,针对企业提出的司法需求和审判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制定不同的培训内容,不定期组织资深法官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到中央储备粮新乐直属库有限公司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增强了企业法治观念,预防职务犯罪行为发生。同时,邀请企业员工参加“公众开放日”、庭审观摩,让企业员工近距离感受司法,受到潜移默化法治教育,将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法治教育等司法服务直连厂子、直达企业,着力打造“司法助企直通车”特色工作品牌。邀请新乐市12个乡镇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等共约4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来院,“零距离”旁听一起治安行政诉讼案件的“民告官”庭审,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健全对涉企案件快审快执和“四级调解”机制,积极回应企业盼“快”的司法需求。推行立审执一体化诉讼服务理念,对涉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执行、优先解封的“五优先”原则,畅通涉企纠纷办理“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企案件,从立案环节便重点标注,明确专人负责移送、流转事宜,确保“流程提速、审理提效”。法官冒雨现场勘验,令原告新乐市游某某与被告河南省开封市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很快得以调解结案,赢得当事人送来“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锦旗致谢。
对标的额较大或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实行办案法官、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四级调解,专案专班,一案一策。近日,院长带头通过四级调解化解了一起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被告同意分期归还货款1280万元,实现了调解一个案子,救活双方企业,发挥出法院能动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显著作用。截止到5月20日,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 998件,民商事审判质效保持较高水平运行,为各类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保驾护航。
三是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积极回应企业盼“知”的司法需求。把企业的“需求清单”当作法院的“履职清单”,大兴调查研究,完善“法治问诊进企业”长效机制。近期,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伟杰及主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张向宁等先后带队深入新乐市华宝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河北远大中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新乐市汇隆化工有限公司、河北金柳化纤有限公司、河北健浩无纺布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并与公司负责人进行座谈。通过走出去、接地气的实地调研,了解企业在营商环境、惠企政策落实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给予对策和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同时,面对面征求企业对法院创新司法保障措施、拓展司法服务职能的意见和建议,力促法官办案水平和审判质效双提升,以公正裁判护商、以高效服务安商、以司法温度暖商,为企业经济发展营造出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下一步,新乐法院将持续增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找准提升法院审判执行与服务企业发展的结合点、发力点,在“法官入企”促司法服务、“因案制宜”助纾困解惑上下功夫,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字|唐新花
图片|院干警
原标题:《【优化营商环境】新乐法院三健全三回应“硬招法” 优化营商“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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