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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发展
兴安盟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全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为推动全盟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截至目前,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0件,正在初核5件,了结2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3人。
扎赉特旗纪委监委制定10项举措,实行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常态化联系企业制度。
建立包联机制,构建联动整治格局。盟纪委监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盟委、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兴安盟纪委监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行政审批、执法监管、政务服务、廉洁行政4方面共25个具体问题。发布《关于在全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的公告》,与6个旗县市纪委监委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形成全盟上下联动、同抓共促工作格局。盟纪委监委梳理了24个进展缓慢的盟级重大项目清单,建立盟纪委监委领导包联工作机制,组建6个专项督查组,由包联班子成员带队分赴项目一线开展优化环境专项督导,全面收集企业亟需解决的营商环境方面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企业的“痛点”“难点”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检查。盟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相关派驻机构综合运用“末端工作法”,通过日常监督、协同办事体验式监督、邀请特约监察员监督等方式,重点对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作风、办理流程进行跟踪监督、精准监督。各旗县市纪委监委主动探索实践专项整治工作举措,强化工作落实,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实行日常跟踪督导和专项回访督查双向推动模式,随机回访中小企业办理业务满意度;阿尔山市纪委监委实行邀请监察员监督机制,进一步扩大监督覆盖面;扎赉特旗纪委监委制定10项举措,实行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常态化联系企业制度;科右前旗纪委监委开展督导“回头看”,跟进推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突泉县纪委监委创新建立“一办一单一告知”机制,常态化提醒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规范履职;科右中旗纪委监委列出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实施靶向精准监督,进一步提升了监督质效。截至目前,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明察暗访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单位108个,发现作风不实等问题36个,已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阿尔山市纪委监委实行邀请监察员监督机制,进一步扩大监督覆盖面。
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深入企业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诉求、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共与78家企业进行座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864份,收集反馈问题54个,责成相关部门跟进整改落实,现相关部门已制定完善政务服务、招商引资等制度6项。开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绿色通道”,对发现和收到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优先受理、单独建账,优先办理、跟踪处置,限期办结、及时反馈。
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实行日常跟踪督导和专项回访督查双向推动模式,随机回访中小企业办理业务满意度。
畅通举报渠道,优先处置问题线索。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优化营商环境举报方式,广泛发动企业、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拓宽问题线索举报渠道。截至目前,共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公告等各类信息689条,张贴宣传海报560张,发送监督联系卡400张,收到信访举报7件,正集中力量进行核实,依据核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兴安盟纪委监委)
原标题:《兴安盟: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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