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贷款资金屡被挪用 一年领7张罚单合计435万
和讯银行消息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再收罚单,舟山分行因操作风险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资金被挪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舟山监管分局给予其行政处罚,罚款55万元,这也是浙江稠州银行2018年被开具的第7张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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