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家备受关注的
广州公租房来了
10月30日公开摇号!
总共4412套
已开始申请
摇号攻略收好啦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共4412套,分布在7个区,共48个房源点:
👉其中,黄埔区2300套,白云区1296套,天河区365套,番禺区303套,海珠区79套,荔湾区68套,越秀区1套。户型方面,一房376套,一房一厅1129套,两房一厅2750套,三房一厅157套。
👉每平方米月租最低12元(白云区龙归花园),最高36元(荔湾区大鹏花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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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4日前(含4日,即意向登记结束前)进入轮候册,并且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未被注销的申请对象。
备注:进入轮候册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广州户籍且还没有轮候号的,不能参与此次公租房意向登记,但可以先去户籍地轮候、等待下一次房源开放。
图源: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馨提示:
★市民可于 2024年8月16日-8月20日通过“城壹宜居”预约现场参观样板房、进行 VR 看房。
★已承租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的家庭,在承租并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须在1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直管房住宅或单位公房。
★白云区润和花园、黄埔区星帆花园为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请市民前往现场参观后,再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意向房源点。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电脑摇号随机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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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4人户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
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除夫妻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分配二房一厅;
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户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
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除夫妻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
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分配对象还可自愿选择参加配租上述匹配户型以下的户型(即接受更小户型),即:4人户及以上家庭可配租二房一厅,3人户家庭或2人均为年满18周岁(除夫妻外)的2人户家庭或父女母子结构的2人户家庭可配租一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可配租一房。
分配对象自愿选择参加配租匹配户型以下户型的,需要承诺自愿接受更小户型,在首个租赁期内,家庭人口未发生变化的,不能以家庭人口与户型不匹配为由申请调换房。
2、按次序分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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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下先后顺序确定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分配次序:
1.涉军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
2.其他优先分配对象;
3.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4.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5.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6.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分配顺序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之间按其所在轮候册的序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先后确定分配次序。
3、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在48个房源点中选择1—15个房源点进行意向登记。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即根据户型对应分配对象所选配租房源点进行分配后剩余的房源)摇号分配。
4、无障碍适老化分配原则
孤寡老人、失能老人及有视力、肢体残疾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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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意向登记表》原件。
②户籍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供核对。
③居民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提供身份证供核对(16 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 18 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本市居住证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供核对。
④婚姻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⑤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⑥属于优先配租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仍在有效期内):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寡老人;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 18 周岁以上未婚孤儿(提供《广州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申请表》复印件);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原承租房屋的出租(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返还原业主证明及腾退声明;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与本市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转业复员军人、其他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企业或其监管单位出具,证明版本可前往户籍所在街镇领取);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庭(被授予消防救援衔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证件,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负责管理的,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在职聘用人员提供其所在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
⑦属于失能老人的家庭,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老年人能力等级为 1-5 级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报告。
以上第 2-7 项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意向登记审核期间,如街、区审核部门发现申请对象资料提交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申请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意向登记。
★未如实填写意向登记表及提交相关资料的,将被取消本次分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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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4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①户籍家庭公租房②来穗人员公租房③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