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一男子
在银行存下1900万元的巨款。
五年后,他本以为会拿到当年存下的1900万以及利息,谁知工作人员在一番操作后,竟然告诉他卡内只剩下34元了。
当男子气愤地询问银行到底是怎么回事时,银行经理还是十分不耐烦地告诉他:不关我的事!
这钱究竟是被谁取走了?男子最终又能够讨要回来吗?
一、不翼而飞的1900万
2005年,为了谋求更好的进展,叶先生(化名)打算前往国外做生意。
临走前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他将多年来打拼到的整整1900万元的积攒全部存入了银行当中。
五年后,考虑到家人都在国内生活,已经在国外打拼出一番天地的叶先生便开始转移资产,计划回到国内进展。
回国之后,叶先生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前往银行取钱。既然要在国内做生意,钱当然是最重要的。
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银行工作人员在电脑上一顿操作后,刚刚还笑意盈盈的面容瞬间冷漠下来,还对他说:“不好意思先生,你的卡上只有三十四元。”
听了这话,叶先生顿觉浑身发冷。自己临走前分明往卡里面存了一千九百万,怎么如今只剩下一顿外卖钱了?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看错了自己的账户余额。
可无论工作人员重新操作了几次,屏幕上的数字仍旧停留在“34”一动不动。
这几年来,叶先生从没有动过卡里的一分钱,他的家人也从未使用过里面的钱,好端端的,钱怎么就不翼而飞了呢?
联想到这些年看到的新闻报道,叶先生大胆估计,肯定是银行挪用了自己的存款,于是他当场便要求银行高层出来解决这件事情。
没多久,银行经理便赶到了现场,只是他的脸上满是不耐烦。
看着满面着急之色的叶先生,经理只抛下一句:“这事和我们无关,你取就取,不取滚蛋!”
这句话犹如导火线一般,彻底点燃了叶先生内心的愤慨,他当即就拨打了报警电话,决心用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而当警方到达现场后,银行经理的态度很快就软和了下来,只是他仍旧表示,叶先生卡内余额的变动都是合乎程序的,并不存在银行盗用的情况。
为了自证清白,他还拿出了叶先生银行卡的交易流水信息。
二、外敌易御,家贼难防
看到交易信息记录后,叶先生彻底傻了眼,那长长的交易记录清楚地告诉他,他的积攒全部都被拿去做投资理财了。
其中既有股票,也有房地产投资,甚至是货币交易,并且每一笔交易涉及到的金额都在万元以上。
叶先生那高达1900万元的积攒,就是这样一笔一笔花光的。
但这些年叶先生压根儿就没动过这些钱,究竟是谁动了他的银行卡呢?
警方在调取了幕后人的身份信息后,发觉此人竟然是叶先生的结发妻子王女士(化名)。
多年来,叶先生与王女士一直相敬如宾,两人一个主内一个主外,既是恩爱的夫妻,也是真诚的搭档。
出国之前,叶先生担心妻子在家可能会遇到意外情况,就用她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存钱,并将密码账号全都告诉了她。
如果王女士想要在瞒着丈夫的情况时动用卡里的钱,简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深感自己被背叛的叶先生马上回到家中,质问妻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王女士面对丈夫的怒火,却也露出迷茫的神色,称自己没有动过卡里的钱。
既然不是妻子王女士,那又是谁动了卡里的钱呢?
最终还是警方给了叶先生答案:动用卡里金额的,其实是王女士的弟弟王洋(化名)。
从小王女士就非常疼爱自己的弟弟,他要什么她就给什么。
在得知姐夫有一大笔钱要存银行后,王洋马上找到姐姐姐夫,恳求他们把钱存到自己工作的银行里,好让他能拿点提成,而觉得这个要求并不过分的叶先生没多想就答应了。
可叶先生前脚刚走,王洋后脚就找到姐姐,恳求她告诉自己银行密码,并说自己知道一个稳赚不赔的理财项目。
一方面是疼爱弟弟,一方面也是被弟弟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身份所蒙蔽,王女士最终答应了他。
谁知王洋是个只会说空话的绣花枕头,几年下来,他不但没有赚到半分钱,反而还将自己的裤衩子都差点赔进去了。
他又不敢告诉姐姐这件事,因此直到如今,叶先生和王女士才发觉不对劲儿。
三、无可奈何的哑巴亏
得知是弟弟王洋动了家里的钱后,王女士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晕厥了过去。
而叶先生则是更加愤慨,当场便表示自己要将王洋告上法庭,追回被花销掉的1900万。
可看到姐姐一家因为自己的操作乱作一团,王洋一点表示都没有,还想着说服姐姐,让她继续站在自己这边。
不过这次叶先生是铁了心要与王洋划清界限,他不顾妻子的恳求,还是强硬地将王洋告上了法庭,此外当事银行也没逃过一劫,一同被告到了法庭上。
最终,法院判决王洋必须赔偿叶先生损失的1900万,此外他还要付出十万元的罚款。
至于当时银行,由于王洋的一切操作都是合乎银行流程的,因此他们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这个结果,叶先生并不中意。
他知道王洋是个什么样的人,自己好吃懒做、眼光不行就算了,多年来还一直吸姐姐的血,根本没存下过什么钱。
希望他偿还1900万元,倒不如自己加把劲儿,重头开始把钱挣回来。
无可奈何之下,叶先生只好和妻子回了家,并宣誓自己日后一定不要与王洋有半分往来了。
四、存款消逝谁来担责?
叶先生将一千九百万巨款存入银行,五年之后想要取款却发觉原先的巨款只剩下三十四元钱。银行却表示,全部都是正常的消费,与银行并无关系。
那么叶先生的千万巨款为何会不翼而飞?谁又需要对这件事担负法律责任呢?
在叶先生将存款存入银行之后,银行具有谨慎保管的义务,这是因为存款人将存款放入银行后就已经和银行形成了一种储蓄合同。
银行方面给予叶先生的银行卡就是证明存款人和银行存在储蓄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这种合同关系是被法律认可、具有法律效力且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循这种合同关系,不得违约。
也就是说,如果叶先生本身如果并不存在什么过错、也没有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储存在银行的存款发生意外,银行又未能履行好自己的治理义务,那么银行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存款人赔偿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内的钱款。
那么在本案中,银行是否应当承担叶先生千万巨款的赔偿责任呢?
有人认为,叶先生使用自己妻子的身份证办理了该银行的储蓄卡,但是其妻子并未将自己的身份证或者是相关证件交给自己的弟弟,也没有书面授权身为银行工作人员的弟弟转账或者是取现。
因此,银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有人认为,叶先生的妻子答应了其弟弟的理财行为,两人之间应当成立托付代理关系。
其弟弟在银行使用存款的行为,是因为叶先生的妻子自己将密码告知了她的弟弟,应当视作叶先生的妻子已经授权。
叶先生千万巨款的损失是因为其妻子的弟弟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造成的,并非是因为银行的违规操作导致的。
因此,在这件事情中,银行并不存在什么过错,也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王洋已经取得了叶先生妻子的授权代理,以此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亏损与银行无关,因此银行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责令王洋偿还叶先生的千万巨款,并且罚款十万元。
有人好奇,王洋以理财为理由,得到其姐姐的授权代理后,将叶先生的千万存款取用至只剩三十四元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诈骗罪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杜撰、编造谎言或者是隐瞒真相以及其他方式方法,使受害者错误的处置了自己财产或者是将钱款转给犯罪分子的行为。
如果说,叶先生妻子的弟弟王洋,在知道叶先生以王女士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储存了千万巨款以后,想要将这笔钱款据为己有。
于是欺诈自己的姐姐说将钱款用来理财,但是其实他并未进行理财,而是将钱款想尽办法转入自己的账户。那么王洋的行为就构成了诈骗罪,应当对其进行依法处置。
但是王洋确实是将钱款用来理财,因此造成的亏损不能推动王洋具有主观上的非法占有意图,不能以诈骗罪对其定罪处罚。
五、结语
利用姐姐姐夫对自己的信任,王洋不仅将他们的积攒挥霍一空,还始终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
看来哪怕是身边亲近的家人,在涉及到金钱利益相关时,我们还是要提高警惕心,幸免没了钱也丢了情,两头都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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